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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绍兴唤醒“沉睡”的农房

发布日期: 2018/6/8阅读:


通讯员 李风 劳益瑾 记者 余丽

  走入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芋艿湾自然村,满目翠色的秀山丽水间,有3幢已被出租的老宅正在装修,这里将打造成为别具一格的民宿。今年以来,绍兴市实施“闲置农房激活3年计划”,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以唤醒“沉睡”的闲置农房。

  调查显示,绍兴全市现有闲置农房总面积476万平方米,其中农户个人房屋396万平方米,村集体房屋80万平方米。

  据了解,绍兴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根据计划,绍兴市将用3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万幢农村住房。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农民人均住房财产性收入增加40%以上。

  目前,绍兴市已在柯桥区、上虞区9个乡镇11个村先行试点。上虞区实行“产权交易公司+农宅经营服务站+农户”的运作模式。农户在农宅经营服务站进行登记委托,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农宅经营服务站与区产权交易公司签订委托交易合同,成交后由区产权交易公司出具交易鉴证书。柯桥区实施“统一收储、回购、返租、入股”的方法,对有意向出租的闲置农房,经农户自愿申请,村、镇联合审核,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给予相应的租金或分红。

  点入乡愁网,已有170多户闲置农房的信息挂在网上。柯桥、上虞两地建立并开通了“乡愁网”“乡路网”两大平台,通过“互联网+”形式推出闲置农房,让供需双方网上直接对接。

  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人介绍,芋艿湾自然村10户闲置农房已启动改造,它们将被改建成民宿。这些农户分别与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企业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农户每年能拿到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房租,装修、经营都由“大通”公司负责。

  “芋艿湾自然村的操作模式是:农户出房子,供销社改造房子,农宅经营服务站提供各类服务,三方共同分享利益。在收回运作成本基础上,农户参与二次分红。”这位负责人表示。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全力配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负责人介绍,上虞国土分局推进农房确权登记,出台闲置农房重建改建审批政策,为闲置农房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保障。目前,全区70%农房已完成确权登记,力争到今年底基本完成农房确权登记工作。

  激活闲置农房的同时,绍兴市也为开发闲置农房划定了“红线”,要求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坚持“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等原则;闲置农房开发改造要遵循“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与村落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匹配;遵守消防、防洪、防范地质灾害等各类安全规定,注重绿色生态,符合环保要求。

  柯桥区平水镇岔路口村嵋山自然村88户村民中,已有55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委托经营意向协议书。柯桥区农办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6月启动激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区吸纳社会资金7000多万元,引入开发项目27个,激活270幢闲置农房,激活土地、山林487亩,增加农民收入12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带动农户就业1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