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发布日期: 2019/11/25阅读:次
为切实规范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虞政办发〔2018〕218号)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本标段资金总计30000万元(叁亿元整)。
三、项目要求:
(一)本次招标所有有效投标银行均可获得存放资格,最终根据各有效投标银行评标所得分占所有有效投标银行总得分的比例确定各有效投标银行的存款金额。
(二)存款期限暂定6个月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绍兴市上虞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且经营满一年以上、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二)财务稳健,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主要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及开标时间、地址:
(一)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19年 11 月 29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洲大厦602)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 12 月 10日上午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洲大厦6楼)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招标公告发布于: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shangyu.gov.cn)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八、其他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超 联系电话:18069615080
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