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惠镇通明村原通明小学房屋出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18/9/7阅读:次
经通明村三委会讨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丰惠镇通明村原通明小学房屋向本村村民进行公开出租,择优选择承租者。:
一、出租物业房地置:房屋座落在上虞区丰惠镇通明村原通明小学围墙内的所有房屋与操场等。(如遇上级政策,需要拆除时承租方无条件服从 ,且不减免租金及损失)。
二、房屋起租价为人民币元23000元/年,报价精确到佰元,并采用明标暗投确定中标价,低于起租价无效,以最高投标价确定中标承租者。
三、租期及付款方式:租期5年(签订合同之日为准),每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原则,第一年中标价,以后每年环比递增百分之五。
四、报名资格:报名者需年满十八周岁,投标押金20000元,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同时复印件一份,企业的请随带个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复印一份,且留下电话号码,并缴纳报名费300元,不予归还。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8年 9月11 日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丰惠镇招投标会议室(三号楼一楼)
联系人:陈汉军 13567543286
六、投标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须知。
七、投标三家及以上方为有效,不足3家的由招标人重新
招标。
丰惠镇通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丰惠镇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