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农民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及资金存放项目
发布日期: 2018/12/11阅读:次
为切实规范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虞政办发〔2018〕21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农民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账户开户银行及定期资金存放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及资金存放项目
2.项目要求:中标的合作银行作为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的开户行,用于存放民工工资保证金。
3. 资金存放规模:约1000万元到3000万元。
4.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绍兴市上虞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我区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18年 12 月 14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11楼招标代理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报名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年度监管评级和综合评价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2月 31日上午9 :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11楼招标代理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 12月31日上午9 :30。
2、开标地点: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11楼招标代理室)
七、相关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yztb.gov.cn)
九、其他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龚洪珍 联系电话:13735220005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