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22/11/4阅读:次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21〕38号)规定,决定开展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第二次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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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存放金额 |
拟定银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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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公款竞争性存放第二次 |
1200万元 |
1家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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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1000万元 |
1家 |
6个月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方式: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76218107@qq.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6:3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
(二)投标地点:上虞区新天龙大厦12楼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上虞区新天龙大厦12楼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代理机构: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3777330860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