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两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 2019/4/25阅读:次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服务水平指标(3)招标人需要提前支取部分存款时,中标人可以提供2次及以上提前支取次数,且留存部分按照中标利率计息的得4分,提供1次的得2分,不能提前支取的0分。(以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为评分依据)。0-4分”修改为“(3)招标人需要提前支取部分存款时,中标人可以提供1次提前支取次数且留存部分按照中标利率计息的得4分,不能提前支取的得0分。(以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为评分依据)。0-4分”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三、此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